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必考点总结: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10日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纳税人。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三税。

  纳税地点:缴纳三税的地点。

  纳税期限:缴纳三税的期限。

  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但进口不征。

  正是由于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所以:

  (1)被查补的三税也应作为计税依据,但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不作为计税依据。

  (2)减免三税的,城建税也随之减免。

  (3)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退库。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A.14万元 B.18.2万元 C.32.2万元 D.39.34万元

  【答案】A

  【解析】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例题·多选题】位于市区的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07年6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4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答案】BD

  【解析】技术研发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出口业务: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小于40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为280万元,则免抵税额=400-280=120(万元);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所以C选项错误;城建税=120×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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