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必考点总结:第二章增值税法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10日
五、计税依据

  1.基本规定与消费税的规定相同

  在计算题中要注意辨别价外费用,常见项目:运费、包装物租金、违约金。价外费用为含税价,要换算为不含税价。

  例:销售货物不含税价2000元,同时收取运费200元,则:计税依据为2000+200/(1+17%)。

  2.折扣折让

  (1)商业折扣

  ①增值税: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折扣可从价款中扣除。

  ②营业税:价款与折扣额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折扣额可从价款中扣除。

  ③企业所得税:以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作为收入。

  (2)现金折扣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得从价款中扣除。

  3.以旧换新(增值税、消费税以旧换新规定相同)

  例: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答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1+17%)×17%=8.72(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如果上例中以旧换新的货物不是金银首饰,则计税依据为:2000*0.25÷(1+17%)。

  4.包装物押金

货物

税务处理

 

非酒类货物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酒类
货物

啤酒、黄酒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其他酒

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增值税、消费税的规定只有一点不同: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消费税。

  六、进项税额

1.以票扣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后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2.计算扣税

(1)购进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
注:收购价格*87%计入成本。
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收购价*(1+10%)*(1+20%)*13%
(2)运费
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
注:其余93%计入成本

  【应试提示】

  随销售收取的运费: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方或购买方负担的运费: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转出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外购存货已抵扣过的进项税额。

  例1: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成本10000元,则进项转出10000*17%。

  例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月末盘存发现库存原料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材料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答案: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1+0.21=5.31(万元)

  七、免抵退税计算办法

  基本思路:

  退税额为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绝对值)。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试提示】不仅要注意客观题,还要注意在计算题中的运用。

  例:甲企业销售给乙商场一批电视机,不含税销售额为70万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但尚未给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甲应计算销售税额。乙不能计算进项税额。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应试提示】注意在计算题中出现零售业务,则其销售额为含税价。

  十、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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