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3)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2月5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3)

第三节 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一般规定

只要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企业类型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上

注意: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将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或者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判断题】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是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应该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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