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7)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2月5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7)

第七节 增值税税收优惠(熟悉)

免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起征点

一、起征点——仅限于个人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 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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