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费的缴纳(P87)
(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3)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
【相关链接1】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需要缴纳任何保险费,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
【相关链接2】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生育保险待遇(P87)
(1)生育医疗费用
①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③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支付的生活费用。
【解释1】实践中,生育津贴的计发方法有两种:(1)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但是,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2)非企业单位或者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单位,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一般享受生育前的基本工资,由本单位支付。
【解释2】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包括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P88)
(1)违反国家或者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