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发行与承销习题:第八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_第6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2日
  21.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
  22.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提供担保。(  )
  2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
  24.转换价值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换时按转换成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计算的理论价值。(  )
  25.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一定的转换期限,在不同时点上,股票价格不同,转换价值相同。(  )
  26.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当于这样一种投资组合:投资者持有1张与可转债相同利率的普通债券,1张数量为转换比例、期权行使价为初始转股价格的美式买权,1张美式卖权,同时向发行人无条件出售了1张美式卖权。(  )
  27.股票波动率是影响期权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股票波动率越大,期权的价值越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越高。(  )
  28.当公司股票增长到一定幅度,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若不进行转股,那么,他从转债赎回得到的收益将高于从转股中获得的收益。(  )
  2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 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
  30.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目录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要求执行。(  )
  31.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应决定是否优先向原股东配售;如果优先配售,应明确进行配售的数量和方式以及有关原则。(  )
  32.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
  33.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少于5000万元时,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
  34.上市公司当年亏损,证券交易所应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
  35.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
  36.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付息目前3~5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前3~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  )
  37.上市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后及时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
  38.上市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有关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的事项。(  )
  39.主承销商未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回拨后两者的获配比例应当一致。(  )
  40.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全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
  41.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该上市公司最近1期末的净资产不应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
  42.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为每张人民币1000元。(  )
  43.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
  44.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应当合理确定发行方案,可以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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