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基础知识命题点解读(第三章第三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28日

  4.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务不同的是,按照《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次级债务的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偿付本息;并且,募集人在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募集人实施破产清偿。
  5.财务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007年7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和程序,并允许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财务公司债券。2005年6月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并未将中央银行票据包括在内,因此出于惯例,一般不将中央银行票据列在金融债券之列。
  但中央银行票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金融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票,是央行为调节基础货币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票据,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工具,期限在3个月~3年。
  6.证券公司次级债
  2010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该规定所称“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次级债务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5年、4年、3年、2年、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20%比例计入净资本。证券公司为满足承销股票、债券等特定业务的流动性资金需要,借入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2年以下(不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短期次级债务。短期次级债务不计入净资本,仅可在公司开展有关特定业务时按规定和要求扣减风险资本准备。
  但中央银行票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金融债券,所以,在此对它进行简要介绍。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票”,是央行为调节基础货币而直接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发行的短期债券,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工具。
  命题点二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属于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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