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2014年《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点串讲第四章第2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3日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

  一、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

  (一)基金分额持有人的概念

  基金分额持有人——是指持有基金分额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

  (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权利)【大纲要求熟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本权利概括为:基金信息的知情权,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三)基金持有人的义务(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义务)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概念、资格、职责和更换条件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大纲要求掌握】

  (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资格)【大纲要求掌握】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职责)【大纲要求掌握】

  ※(四)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大纲要求掌握】

  1、被依法取消管理人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聘

  3、依法解散、或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概念、资格、职责和更换条件

  (一)基金托管人【大纲要求掌握】

  ※基金托管人——是指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又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资格)【大纲要求掌握】

  ※(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职责)【大纲要求掌握】

  ※(四)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见教材上《基金法》的规定的更换条件)【大纲要求掌握】

  ※四、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大纲要求熟悉】

  (一)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所有者与经营者

  (二)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相互监督和相互制衡

  (三)持有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

  ① 【判断题】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正确答案:B

  ② 【判断题】公司型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 )

  正确答案:B

  ③ 【单项选择题】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的是( )。

  A.基金持有人

  B.基金管理人

  C.基金托管人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C

  ④ 【多选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A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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