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后无限。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无限,后有限
普通合伙人VS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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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
合伙人 | 人数 | 普通合伙企业:2个以上 | 有限合伙企业:2-50 |
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 |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 | √ | |
出资 | 能否以劳务 | √ | × |
事务执行 | 事务执行人 | 执行合伙事务 | 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关联交易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竞业禁止 |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损益分配 |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财产权利 | 对外转让出资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外转让出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出质 |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 |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入 伙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
退 伙 | 责任 |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
丧失偿债能力 | 当然退伙 | 无须退伙 |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的只能退伙 | 无须退伙 | |
继承 | ①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的只能退伙 |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一律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
合伙人的性质转变 |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