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七章重难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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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1.所得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所得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在业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2.所得来源的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2·单选题】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确定的是(  )。
A.提供劳务,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相关规定。选项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选项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选项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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