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税货币
增值税销售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在计税依据所用本位币方面,我国税法规定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四)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的管理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法律规定了—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刑事责任
八、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
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除少数特殊货物外〉的优惠政策。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劳务。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免征增值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三)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但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