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四章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6日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这些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五)汇票的付款

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付款的程序。

(1)付款提示。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2)支付票款。

2.付款的效力。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六)汇票的追索权

1.追索权发生的原因。

(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

(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要件。

2.追索权的行使。

三、本票

(一〕出票

1.本票的出票人。

2.本票的记载事项。

(1)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2)本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二)见票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支票

(一)支票的出票

1.支票出票的概念。

2.支票的记载事项:

3.出票的其他法定条件。

4.出票的效力。

(二)支票的付款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其他外汇资产。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外汇管理的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1.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2.外汇收支真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1.跨境投资登记、许可制度。

2.外债规模管理制度。

3.对外担保许可制度。

4.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登记制度。

5.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制度。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

1.金融机构外汇经营许可制度。

2.外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

3.金融机构外汇利润结汇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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