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估性会谈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教师通过会谈既可以了解学生的心理与行为,也可以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态度施加影响。因此,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但二者很难截然分开,与其他方法比较起来会谈法的优点是:在会谈中可以当面澄清问题,以提高所获得资料的准确性;通过观察会谈过程中双方的关系及学生的非言语行为,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附加信息。为了使会谈富有成效,除了要注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外,辅导教师还要运用一些专门的技术。
(一)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过程中时应采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倾听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二)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嗯,我懂”、 “我能体会”、“请继续讲”、“然后呢”、“原来如此”、“有意思”、“我正陪着你”等。
(三)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即只能用是、否作答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你能说说原因吗”);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等。
(四)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思想、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五)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六)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他的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自己的真实感受。
其他方法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项目检核表
将要观察的学生各项心理特质或特征性行为作为项目列于表上,如“仪容整齐”、“勤奋好学”、“受人欢迎”、“自我中心”、“不诚实”。当所观察的学生具有某些特质或行为特征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做出标记,如打“√”。
2.评定量表
将欲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于表上,研究者将被观察学生的表现与表中项目相对照,并根据符合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等级通常分为3级、5级或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