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的现代学制

(三)壬戌学制
1912年,全国教育联合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该学制明确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依据,这在我国现代学制史上是第一次。此后,国民党政府于l928年就学制作了些修改.但基本上继承了“壬戌学制’.并一直沿用到全国解放初期。
(四)建国初期学制改革
1.1951年。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
1951年10月1日,新中国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学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这个学制包括幼儿园到大学的完整体系。学制分为四段六级:幼儿教育四年.幼儿园收3。7岁的幼儿;初等教育五年,包括儿童和成人的初等教育。儿童初等教育7岁入学,年限5年,施以全面的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六年,包括中学、业余工农速成中学、业余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教育二到五年,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各种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
2.1958年。颁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多快好省 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动员一切积极因素”。该指示提出了学制改革的“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和“三个结合”.“六个并举”的具体办学原则。
此后,各地先后进行全国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小学“五二二制”、“五三二制”;小学和初中“五四制”、“九年一贯”等教育实践。
(五)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学制改革
1.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2.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3.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4.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有关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5.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有: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贫困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

第五,对于普通中学,尤其是普通高中,注意按四种模式进行规划:有基础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办成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的学校:大部分普通高中通过分流,办成兼有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的学校,少部分学校办成以就业预备教育为主的学校,还可以举办少量特色学校。
(三)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高等教育改革重在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一是层次结构的调整,即在发展本科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地区性专科教育.扩大研究生培养数量,同时明确各类学校的分工,保证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格、质量和特色。二是科类结构的调整。即调整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比例,稳定基础学科的规模,注重发展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减少专门学院.增加综合性大学。
(四)重视成人教育、发展终身教育
第一.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要结合起来:
第二.发展规模与提高质量要结合起来:
第三.提高中间与扩展两头结合。所谓“提高中间”,即指提高专科和本科层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扩展两头”指一头向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延伸,一头向研究生层次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