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9月18日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3.要求: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但没有通过认定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各学校人事处应严格按照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领导签字;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认定机构、各高等学校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安锦阳 黄力力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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