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东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7月2日

  (三)具有东营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非东营市户籍,工作单位在东营的人员,提交现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九)考试合格证明。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东营市参加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自动失效。
  2015年在东营市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如在东营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需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不在东营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于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东营市教育局208房间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妥善保存。
  材料报送地点:东营市教育局208房间
  联系电话:8337171

东营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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