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改革应该参照公务员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8日

  在我看来,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仍然必须实施合作分权管理模式。即在中小学教师招聘和日常调配管理方面,编制部门管编制,人社部门管监督,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和调配,学校负责聘用管理。
  五、教师工资制度改革路径不明
  中小学教师是什么身份?是公务员吗?不是,但按照教育法的要求,其工资《教育法》又要求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是事业单位人员?不错,但教师作为事业单位人员,与科研单位及其他公共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性质一样吗?显然,是不一样的。如此,人事部门有什么理由套用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来管理教师队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正因为对教师身份认同的混乱,导致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方向错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分配差距大了,不符合教师工作教书育人的本质特点,会导致一切向钱看;分配差距小了,无激励意义,无法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当前,对教师的管理许多校长感到无能为力。还有,对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只能从道义上进行劝说,严厉惩处的制度不明。解决这些问题,迫切要求从根本上明确教师的教育公务员身份。教师工资制度应该参照公务员管理,实行职称与职级并行的工资晋升制度,让每位教师安心从教,而不是为晋升职称、提高工资待遇而奋斗。
  六、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阻力重重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本身是不合理的。小学与中学岗位设置比例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就基础教育而言,对人的一生影响最大的,是小学、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小学教师、初中教师的中高级教师的岗位比例为什么要比高中低?还有,城里的学校为什么集中了那么多的中高级教师,而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比例为什么那么低?这既不尊重小学、初中教师的劳动,又极其不利于推进城乡教师资源的公平配置,更不利于教育人才的正向流动。
  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不管城乡、不管发达不发达,不管小学、初中与高中,应该制定统一的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岗位比例。二是教师职称职务应该实行岗位管理,取消上级人事、教育部门评审制度,由学校组织评聘委员会,按照岗位设置进行自主聘任。有岗在岗就有待遇,无岗下岗就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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