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