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重点(10)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7日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4.1.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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