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重点(15)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8日

  5.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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