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练习:第三章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6日

  以上各问题涉及多方面,可按问题内容及以下的思路逐个求解。首先搞清质量合格与否;其次是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第三是根据原因及事故性质确定如何处理。

  对于问题l,属于对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有争议,要解决此问题须再行检验,可参考《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以下简称质量教材)第六章第四节有关内容。

  对于问题2,属于质量事故处理决策,可参考质量教材第六章第四节有关内容。

  对于问题3、4,属于质量责任的判定,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三、四章内容并参考质量教材第一章第二节“质量责任”和第三章第三节中的“见证取样”部分来确定。

  [参考答案]

  1.作为监理工程师为了准确判断混凝土的质量是否合格,应当在有承包方在场的情况下组织自身检验力量或聘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是承包商在监理方的监督下,对第二层主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用钻取混凝土芯的方法,钻取试件再分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取得混凝土强度的数据,进行分析鉴定。

  2.采取全部返工重做的处理决定,以保证主体结构的质量。承包方应承担为此所付出的全部费用。

  3.承包方不按合同标准规范与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质量检验与试验,应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承担返工处理的一切有关费用和工期损失责任。监理单位未能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认真、严格地对承包方的混凝土施工和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控制,使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严格的、及时的控制和发现,以致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属于严重失误,监理单位应承担不可推卸的间接责任,并应按合同的约定课以罚金。

  4.业主向承包商提供了质量不合格的水泥,导致出现严重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业主应承担其质量责任,承担质量处理的一切费用并给承包商延长工期。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都按规定对水泥等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和试验,不承担质量责任。

  案例十六

  【背景材料】

  某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了某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住楼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例行在现场巡视检查、旁站实施监理工作。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某层钢筋混凝土墙体,由于绑扎钢筋困难,无法施工,施工单位未通报监理工程师就把墙体钢筋门洞移动了位置。

  2.某层一钢筋混凝土柱,钢筋绑扎已检查、签证,模板经过预检验收,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及时发现模板涨模。

  3.某层钢筋混凝土墙体,钢筋绑扎后未经检查验收,即擅自合模封闭,正准备浇筑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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