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录机关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体检。
33、关于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有关说明
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公务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又续聘的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人员,若已享受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优惠政策,如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等,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未享受过任何优惠政策的人员,既可以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4、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报考。
六、关于填写《海南省考录公务员(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
35、填写《海南省考录公务员(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海南省考录公务员(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中学开始,分阶段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务。为方便招考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填写,以免影响审核。
36、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网上报名身份确认中,如出现以下两类报名信息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修改:一是姓名中的错别字;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