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舟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舟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全省的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56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49名;县(区)级机关招考151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5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进行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舟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3)具有舟山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6年3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或生源地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含定海区、普陀区的省垂直管理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1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2-2016年,依此类推。
3.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县(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其中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新城管委会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考定海区或普陀区的定向职位;岱山县、嵊泗县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服务地所在县的定向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