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山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7月14日

关于保山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单位和省属驻保单位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区)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市级及省属驻保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

  (二)各县(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隆阳区劳动力市场),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地址:施甸县城人民路009号。

  3.腾冲县:腾冲县人才市场(原腾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地址:龙陵县城龙山中路。

  5.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六、资格复审后进入网上确认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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