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914名,其中四级联考招考864名;紧缺职位招考7名;选调生村官招考4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3名。四级联考中市级机关招考90名,区、县(市)机关招考631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4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中国杭州政府网(www.hangzhou.gov.cn)
杭州党建网(www.hzdj.gov.cn)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
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
杭州考试培训网(www.ttt.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3)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6年3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2.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1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2-2016年,依此类推。
3.区、县(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2)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