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20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683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29名;县(市、区)机关招考519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35名。上述计划中含选调生村官3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于2016年3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人事考试网(www.lsrsks.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丽水市各级机关或单位: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丽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6年3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1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2-2016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