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10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2日

  (3)纳税地点

  a、销售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的 :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c、进口应税消费品 :

  报关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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