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重点第三章(第8节):征收管理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6日

三、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此之外,由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例题6·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2004年)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答案]B

[解析]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但不能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例题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2008年旧题新解)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申报纳税

[答案]A

[解析]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章小结】

消费税与增值税双层征收的格局带来了消费税与增值税混合命题的经常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14个税目的消费品,比例税率从价计税、定额税率从量计税、比例与定额复合计税多种计税方法。消费税纳税环节的单一性带来了对其计税价格实施控制的特殊要求。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在一般情况下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一致,但是以物易物、以物投资、抵债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消费税是不用平均价格而用最高价格。消费税的抵扣规则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按照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扣税范围和计算有着特殊的要求。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的计算是CPA税法常考不衰的知识点组合。金银首饰计算消费税的特殊环节和计算也是容易命题的知识点。

学完本章之后,考生还应明确消费税与后续税种的关系:首先,消费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关系,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会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其次,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消费税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