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会《税法》第四章第五节重要知识点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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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四章营业税第五节营业税的税收优惠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细则将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习题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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