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二节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9日

 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其宗旨是为城市和街道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服务。l986年,城市信用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1986年初还不到l 000家,l988年底增加到了3 265家,l994年底进一步上升到了5 200家。城市信用社的迅猛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多数城市信用社的组织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背离了信用合作制原则,成为面向全社会的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规模小、资金成本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其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逐渐显现。
   为了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l998年,考虑到城市合作银行已经不具有“合作”性质,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截至2009年10月,已经有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北京、杭州、南充、天津、宁波等18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引进资本的同时,引进了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和技术。二是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26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2006年11月8日,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把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又往前推进了一步。三是联合重组。2005年1 1月28日,安徽省内的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在市场和自愿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徽商银行正式成立,拉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序幕。200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内的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l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公平自愿原则组建的江苏银行开业,标志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合并重组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以这种方式组建的还有吉林银行、富滇银行等。

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2007年批准设立的新机构。
  1.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中央推行合作化运动的指示,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社在农村迅速推开,到l957年底,由农民“自愿人股”,全国共成立农村信用社8.8万多个,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一乡一社”。
1984年,国务院提出要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合称“三性”),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此后,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要办成农民人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人股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并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7年1月29日,银监会发布并正式开始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依据这两个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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