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四章讲义:合同变更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20日

第四章 个人住房贷款

  4.2 贷款流程

  4.2.5贷后管理

  2.合同变更


基本规定
①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订相应变更协议。
②合同变更事宜应由合同当事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等)亲自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或委托代理人代办。
合同主体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变更借款合同主体的,借款人或财产继承人持有效法律文件,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新合同借款利率按原合同利率约定执行
借款期限调整
借款人需要调整借款期限,应向银行提交期限调整申请书,并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贷款未到期;无欠息;无拖欠本金,本期本金已归还


分期还款额的调整
①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后,对于希望保持原贷款期限不变,仅调整分期还款额的申请,银行应在办理完提前部分还款手续后,按贷款余额、剩余贷款期限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②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后,如需要调整贷款期限并相应调整分期还款额的,经办人应要求借款人按调整贷款期限提出申请,并按借款期限调整的规定办理。


还款方式变更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分期还款两大类。借款人若要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①向银行提交还款方式变更申请书;
②借款人的贷款账户中没有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
③借款人在变更还款方式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担保变更
变更担保后,贷款余额与新的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之比不得高于规定的抵(质)押率,新的保证人必须有足够的保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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