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四章讲义:贷后管理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20日

  (4)对质押权利的检查

  发现质押权利出现下列情况的,应限期要求借款人更换贷款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对于借款人拒绝或无法更换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的,应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合同。

  ①质押权利出现非贷款银行因素的意外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一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②出质人经贷款银行同意转让质押权利,但所得价款未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③质押期间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质押人赠与、转让、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的。

  (5)对开发商和项目以及合作机构检查的要点

  ①开发商的经营状况及账务状况:

  ②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③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④项目销售情况及资金回笼情况;

  ⑤产权证办理的情况;

  ⑥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⑦开发商履行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的情况;

  ⑧合作机构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等;

  ⑨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按时、足额还贷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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