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精讲:股票发行公告及发行过程中的有关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3日

  6.由于目前新的发行体制改革刚刚实施,市场约束机制不太健全,买方约束力仍旧较弱,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发行价格偏高导致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7.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等方式,补足项目投资缺口。
  8.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
  9.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
  四、询价区间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第一,招股意向书公告的同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初步询价公告。
  第二,发行价格区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翅步询价结果公告。
  第三,股票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定价公告和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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