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精讲: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日

第五章第一节 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6月10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遵循的改革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在发行承销方面,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理顺承销机制,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和承销商在发行活动中的责任,逐步改变完全按资金量配售股份;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优化网上发行机制,股份分配适当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同时,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明晰发行市场的风险。
  (三)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
  新股发行改革的预期目标是:一是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二是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四是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
  (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措施
  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第一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
  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2.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3.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其他改革措施在统筹兼顾市场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的基础上择机推出。

  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在第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市场条件已基本具备,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lo月11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
  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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