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公司资本也称为股本,它在公司法上的含义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以下几种:
<1.注册资本。即狭义上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2.发行资本。又称认缴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发行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发行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
<3.认购资本。是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
<4.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它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指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注册资本,也称股份资本或股本。
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我国的法定资本制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动态的维护);资本不变原则(静态的维护,强调非经修改公司章程不得变动公司资本)。
公司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之日后10日内通知债券人,并于2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特点: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可转让性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中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数超过25%,所持股份在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
是公司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形成的债券债务关系。
4. 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历史成本原则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