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发行与承销第一章考点:投资银行业务资格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3月21日

  9.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1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10.保荐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分工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11.研究、销售等后台支持部门的情况说明。 
  12.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及其简历。 
  13.证券公司指定联络人的说明。 
  14.证券公司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全体董事签字。 
  1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 
  (一)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 
  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4.证券业执业证书。 
  5.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最近3年内担任《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的工作情况说明。 
  6.保荐机构出具的推荐函,其中应当说明申请人遵纪守法、业务水平、组织能力等情况。 
  7.保荐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核准 
  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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