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基础知识命题点解读(第七章第二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1日
  第二节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命题点一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经纪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直接的代理关系,还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销售等活动。
  命题点二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进一步确立了证券投资咨询的两种基本业务形式。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命题点三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
  命题点四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
  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
  命题点五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或者设立子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都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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