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2014年投资基金考前串讲笔记:基金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分析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1日

知识点: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包括: 

1、营业税。对基金管理人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以发行基金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2、印花税。从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1‰的税率征收股票印花税(买入不征收)。 

3、所得税。对基金的各项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利息收入,由发行人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上市公司股息分红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10%)。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从事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金融机构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的价差收入并入企业应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个人投资者暂免征印花税;买卖价差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