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购、赎回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四、申购、赎回原则
(一)股票、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
即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并不能即时获知买卖的成交价格。申购、赎回价格只能以申购、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这与股票、封闭式基金等大多数金融产品按“已知价”原则进行买卖不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这是适应“未知价格”情况下的一种最为简便、安全的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确切的购买数量和卖回金额在买卖当时是无法确定的,只有在交易次日才能获知。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价格以1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五、收费模式与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
(一)收费模式与申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可以收取申购费,但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也可以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赎回,应当收取赎回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者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数量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
与基金份额的认购类似,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上,也存在前端收费模式与后端收费模式两种收费模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的确定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后端收费模式下申购份额的确定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二)赎回金额的确定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实行后端收费的基金,其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收费金额-赎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