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规则
与股票相同。
1.交易时间: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交易原则: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3.交易方式: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时间为上午9:15-9:25,连续竞价的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提示:
封闭式基金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10%(基金上市首日除外)。
封闭式基金的交收同A股一样实行T+1交割、交收。
(四)交易费用。
目前,我国基金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5%,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不收取印花税。
(五)基金指数
上证基金指数和深圳基金指数。
知识点:
1、样本选取范围为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
2、采用派许指数计算公式,以基金份额总额为权数。
3、基数为1000。
(六)折(溢)价率
折(溢)价率=(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第二节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募集
(一)开放式基金募集的程序
也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申请募集文件
开放式基金应提交的申请募集文件项目与封闭式基金的基本相同,但开放式基金在一些文件的具体内容上与封闭式基金有所不同。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四)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
(五)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可以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有资格的机构代理发售。
(六)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2条
(1)自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目前,我国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经认可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