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购步骤
投资者参与认购开放式基金,分开户、认购、确认三个步骤。
1、基金账户的开立
2、资金账户的开立: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基金代销银行、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基金业务的结算账户。
3、认购确认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时,需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现金。
个人投资者除可亲自到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基金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网上交易、传真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时,需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现金,填写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认购申请表进行基金的认购。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三)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率
1、认购方式(金额认购)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即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请时,不是直接以认购数量提出申请,而是以金额申请。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再以基金面值为基准换算为认购数量。
2、前端收费模式与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受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就支付申购费用的付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收费,在赎回基金时才支付认购费用的收费模式。后端收费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
3、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扣除认购费用后为净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除以基金份额面值就是投资者实际认购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P63公式
(四)不同基金类型的认购费率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
目前,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为1%—1.5%,债券基金通常在1%以下,货币基金一般为0。
(五)最低认购金额与追加认购金额
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0元。
第三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概念
申购: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申购与基金认购没有本质区别。
赎回: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换回现金。
封闭期: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初期,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申购,不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封闭期结束后,开放式基金将进行日常申购、赎回期。
二、申购、赎回场所
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以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