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项目融资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模式决定了项目的治理机构,是项目策划阶段的首要工作。
广义的项目融资:为项目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狭义的项目融资:通过项目来融资,由项目公司的期望现金收入作为全部还款来源,还款保证仅限于项目资产、项目合同协议下的利益和权益。
1.BOT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运营-移交)有时也称为“特许经营权”(Concession)方式,它是指某一财团或若干投资人作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获得某项基础设施的特许建造经营权,然后由此类发起人联合其他各方组建股份制的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
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获得利润,项目公司以运营和经营所得利润偿还债务以及向股东分红。在特许期届满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低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地方政府。
BOT是一种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Limited—recourse Project Financing)方式,贷款人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只能对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在一个规定的范围、时间和金额上实现追索,即只能以项目自身的资产和运行时的现金流作为偿还贷款的来源,而不能追索到项目以外或相关担保以外的资产,如项目发起人所在的母公司的资产。
各国在BOT方式实践的基础上,又发展了多种引申的方式,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Build—Own—Operate,建造-拥有-运营);BLT(Build—Lease—Trans—fer,建造-租赁-移交);BT(Build—Transfer,建造-移交)等十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