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方式、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闭卷考试。2016年无锡考区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经济法 | |
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 |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中级、高级资格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愿征订,再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二、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学历要求 | 会计工作年限要求 |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取得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取得博士学位 | ------ |
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