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4月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二)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三)发票领取:请需要发票的考生在4月11日-4月15日带好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无锡市石皮路9号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锡分校409室领取(电话:82790517)。4月16日结帐后不再领取发票。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9月9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系统中对于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已设置为不能报考中级,如个别有特殊情况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与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81822356),并于3月29日-30日,持本人所有相关资料到无锡市直审核点(石皮路9号)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
(六)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审核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0号)
无锡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