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级资格考试费市本级与区按5:5比例分成(市本级分成含按照 45%比例上缴省会计考办的金额);高级资格考试费全额上缴省会计考办。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考生《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如不符合条件参加且通过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考试的,也不予以核发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由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设置考场。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点设置情况表》(附件2)报市会计考办。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将另行通知。
(三)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16年9月9日前,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2016年9月30日前,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市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五)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附件:1.广州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受理点一览表
2.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点设置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