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6年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五、报名程序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以下简称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公告,慎重报考。现场确认缴费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网上录入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持有我市管理的会计证且在我市单位(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及驻穗部队除外)工作的人员在我市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属省区“广东省—广州市”(非“广东省直”)。中级资格报考人员还应继续选择会计证现隶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区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报名协议,据实录入报名信息,细致核对资料,切记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并将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证件照片自行上传后,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到会计证现隶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区现场确认点现场审查报名。
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年满50周岁(截至2016年9月10日)以上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者纸笔作答。选择计算机作答的报考人员,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纸笔作答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选择所属省区“广东省直”(非“广东省”)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广东省直”考区考场(设在广州市)参加纸笔考试。“广东省直”报名采取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不再按我市报考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报名事项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其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会计证现隶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区现场确认点(附件1)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
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及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1份。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现场审核人员对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存疑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