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第二章强化学习十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_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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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必要性: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小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

  【总结】

  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会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1/3以上董事;
③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1/3以上董事;
③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决议的通过方式

  
会议性质
通过方式
普通决议
创立大会
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东大会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①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②合并、分立、解散;
③变更公司形式;
④修改公司章程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①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②合并、分立、解散;
③修改公司章程;
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
①合并、分立、解散;
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③发行公司债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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