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经济法》第五章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5月5日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七、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承揽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定作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九、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1.旅客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货运合同

  1.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十、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