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学教育学考点命题:9.1德育意义、目标和内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29日

  三、德育目标
  (一)德育目标的概念
  德育目标是通过德育活动在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德育目标是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它不仅决定了德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而且制约着德育工作的基本过程。
  (二)我国中小学德育目标的总要求
  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我国中小学的德育目标:“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爱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要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把发扬民族优良传统同积极学习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
  (三)初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常识;初步具有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益、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有基本的民主与法制的观念,知法、守法;立志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而学习,正确对待升学和就业,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陈陋习俗。
  道德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尊重、关心他人,爱护、帮助他人,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劳动,初步养成劳动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
  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养成诚实正直、积极向上、自尊自强的品质,具有初步的分辨是非等能力。
  (四)高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竞争观念和改革、开放的意识;初步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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