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举行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日

  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为本科生院)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为研
  究生院)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14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间:9月15日9时--20日17时;
  现场确认时间:9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8:45-12;00,下午12:30-4:30);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收费标准:笔试68元/科。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www.ntce.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有:
  1. 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4.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原件)。
  5.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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